------《高速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601-2009学习版------
8.4.1桥梁变形观测包括桥梁承台、墩身和梁体徐变变形观测;涵洞变形观测包括涵洞自身及涵顶填土沉降观测。
8.4.2 为满足桥梁变形观测的需要,应在梁体及每个桥梁承台及墩身上设置观测标。观测标具体埋设应符合以下原则:
1桥台观测标应设置在台顶(台帽及背墙顶),测点数量不少于4处,分别设在台帽两侧及背墙两侧(横桥向)。
2 承台观测标为临时观测标,当墩身观测标正常使用后,承台观测标随基坑回填将不再使用。承台观测标分为观测标-1、观测标-2,承台观测标-1设置于底层承台左侧小里程角上;承台观测标-2设置于底层承台右侧大里程角上。
3 墩身观测标埋设,当墩全高>14m时(指承台顶至墩台垫石顶),需要埋设两个墩身观测标;当墩全高≤14m时,埋设一个墩身观测标。墩身观测标一般设置在墩底部高出地面或常水位0.5m左右的位置;当墩身较矮,梁底距离地面净空较低不便于立尺观测时,墩身观测标可设置在对应墩身埋标位置的顶帽上。特殊情况可按照确保观测精度、观测方便、利于测点保护的原则,确定相应的位置。
4 梁体变形观测点的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原材料变化不大、预制工艺稳定、批量生产的预应力混凝土预制梁,前3孔梁逐孔设置观测标,以后每30孔梁选择1孔梁设置观测标,当实测弹性上拱度大于设计值的梁,前后未观测的梁应补充观测标,逐孔进行观测;其余现浇梁逐孔设置观测标。移动模架施工的梁,对前6孔梁进行重点观测,以验证支架预设拱度的精度。验证达到设计要求后,可每10孔梁选择1孔梁设置观测标,当实测弹性上拱度大于设计值的梁,前后未观测的梁应补充观测标,逐孔进行观测。
(2)简支梁的1孔梁设置观测标6个,分别位于两侧支点及跨中;连续梁上的观测标,根据不同跨度,分别在支点、中跨跨中及边跨1/4跨中附近设置,3跨以上连续梁中跨布置点相同。
(3)钢结构桥梁每孔设置6个观测标,分别在支点及跨中两侧设置。
(4)对大跨度桥梁等特殊结构应由设计单位单独制定变形观测方案,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方案进行观测。
8.4.3涵洞自身沉降观测需要在涵洞边墙两侧布置沉降观测点,测点数量不少于4个。涵顶填土沉降观测参照路基地段沉降观测点布置方式,采用在涵顶线路中心位置埋设沉降板进行观测的方式。
8.4.4 桥涵变形观测应满足下列要求:
1依据变形观测点的埋设要求或图纸设计的变形观测点布点图,确定变形观测点的位置。在控制点与变形观测点之间建立固定的观测路线,保证各次观测均沿同一路线。
2首次观测应在观测点稳固后及时进行。首期观测应连续进行二次观测,取其平均值作为首期观测值。
3 变形观测中应符合以下规定 :
(1)按三等垂直位移的技术要求进行观测,读数取位至0.1mm;
(2)随时观测,随时检核计算,观测时要一次完成,中途不中断;
(3)在雨季前后要联测,检查水准点的标高是否有变动。
8.4.5 每个桥梁墩台在承台施工完成后进行首次沉降观测,以后根据表8.4.5中要求的时间间隔进行观测。
表8.4.5 墩台沉降观测频次
观测阶段 |
观测频次 |
备注 |
观测期限 |
观测周期 |
墩台基础施工完成 |
|
|
设置观测点 |
墩台混凝土施工 |
全程 |
荷载变化前后各1次或1次/周 |
承台回填时,测点应移至墩身或墩顶,二者高程转换时的测量精度要求不应低于首次测量要求 |
预制梁桥 |
架梁前 |
全程 |
1次/周 |
|
预制梁架设 |
全程 |
前后各1次 |
|
附属设施施工 |
全程 |
荷载变化前后各1次或1次/周 |
|
桥位施工桥梁 |
制梁前 |
全程 |
1次/周 |
|
上部结构施工中 |
全程 |
荷载变化前后各1次或1次/周 |
|
附属设施施工 |
全程 |
|
架桥机
(运梁车)通过 |
全程 |
前2次通过前后各1次,其后每1次/天,连续2次,其后1次/3天,连续3次,以后1次/周 |
至少进行2次通过前后的观测 |
桥梁主体工程完工~无砟轨道铺设前 |
≥6个月 |
1次/周 |
岩石地基的桥梁,一般不宜少于2个月 |
无砟轨道铺设期间 |
全程 |
1次/天 |
|
无砟轨道铺设
完成后 |
24
个月 |
0~3个月 |
1次/月 |
工后沉降长期观测 |
4~12个月 |
1次/3月 |
13~24个月 |
1次/6月 |
注:观测墩台沉降时,应同时记录结构荷载状态、环境温度及天气日照情况。
8.4.6梁体徐变变形观测需在梁体施工完成后开始布置测点,并在张拉预应力前进行首次观测,各阶段观测频次要满足表8.4.6的要求。
表8.4.6 梁体变形观测
观测阶段 |
观测周期 |
备注 |
预应力张拉期间 |
张拉前、后各1次 |
测试梁体弹性变形 |
桥梁附属设施安装 |
安装前、后各1次 |
测试梁体弹性变形 |
预应力张拉完成~无砟轨道铺设前 |
张拉完成后第1天 |
|
张拉完成后第3天 |
|
张拉完成后第5天 |
|
张拉完成后1~3月,每7天为一测量周期 |
|
无砟轨道铺设期间 |
每天1次 |
|
无砟轨道铺设完成后 |
第0~3个月,每1个月为一测量周期 |
残余徐变观测(长期观测) |
第4~12个月,每3个月为一测量周期 |
第13~24个月,每3个月为一测量周期 |
注:梁体变形观测时,应同时记录结构荷载状态、环境温度及天气日照情况。
8.4.7每个涵洞基础施工完成后开始进行首次沉降观测,以后根据表8.4.7中要求的时间间隔进行观测。
表8.4.7 涵洞沉降观测频次
观测阶段 |
观测频次 |
备注 |
观测期限 |
观测周期 |
涵洞基础施工完成 |
|
|
设置观测点 |
涵洞主体施工完成 |
全程 |
荷载变化前后各1次或1次/周 |
观测点移至边墙两侧 |
涵顶填土施工 |
全程 |
|
架桥机(运梁车)通过 |
全程 |
前2次通过前后各1次,其后每1次/天,连续2次,其后1次/3天,连续3次,以后1次/周 |
至少进行2次通过前后的观测 |
涵洞完工~无砟轨道铺设前 |
≥6个月 |
1次/周 |
岩石地基的涵洞,一般不宜少于2个月 |
无砟轨道铺设期间 |
≥6个月 |
1次/天 |
|
无砟轨道铺设完成后 |
24个月 |
0~3个月 |
1次/月 |
工后沉降长期观测 |
4~12个月 |
1次/3个月 |
13~24个月 |
1次/6个月 |
注:观测涵洞沉降时,应同时记录结构荷载状态、环境温度及天气日照情况。
8.4.8桥涵变形观测成果资料整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采用统一的桥涵沉降观测记录表格,做好观测数据的记录与整理,观测资料应齐全、详细、规范,符合设计要求。
2 根据观测佐料,及时完成每个观测标志点的荷载-时间-沉降曲线的绘制。无砟轨道桥梁相邻墩台累计沉降量之差应≤5mm。
及时整理、汇总、分析沉降观测资料,按有关规定整理成册,报送有关单位进行沉降分析、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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