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601-2009学习版------
4.3.1 各等级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的限差应符合表4.3.1的规定。
表4.3.1 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限差要求 (mm)
测量等级 |
对向观测高差较差 |
附合或环线高差闭合差 |
检测己测测段的高差之差 |
三 等 |
±25 |
±12 |
±20 |
四 等 |
±40 |
±20 |
±30 |
五 等 |
±60 |
±30 |
±40 |
注:D为测距边长,Li为测段间累计测距边长,以千米计。
4.3.2 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宜布设成三角高程网或高程导线,视线高度和离开障碍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2m。高程导线的闭合长度不应超过相应等级水准线路的最大长度。
4.3.3 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观测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4.3.3的规定。
表4.3.3 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观测的主要技术要求
等级 |
仪器等级 |
边长(m) |
观测方式 |
测距边
测回数 |
垂直角测回数 |
指标差较差(″) |
测回间垂直角较差(″) |
三等 |
1″ |
≤600 |
2组对向观测 |
2 |
4 |
5 |
5 |
四等 |
2″ |
≤800 |
对向观测 |
2 |
3 |
7 |
7 |
五等 |
2″ |
≤1000 |
对向观测 |
1 |
2 |
10 |
10 |
4.3.4 三等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应按单程双对向或双程对向方法进行两组独立对向观测。测站间两组对向观测高差的平均值之较差不应大于±12mm。
4.3.5 所使用的仪器在作业前应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进行检校,仪器检校的各项要求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
4.3.6 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可结合平面导线测量同时进行。
2 仪器高和反射镜高量测,应在测前、测后各测一次,两次互差不得超过2mm。三、四等测量时,宜采用专用测尺或测杆量测。
3 距离应采用不低于Ⅱ级精度的测距仪观测,取位至毫米。测距限差应符合本规范表3.1.6-3相应仪器等级的规定。导线点应作为高程转点,转点间的距离和竖直角应对向观测,并宜在同一气象条件下完成。计算高差时应考虑地球曲率的影响。两点间高差采用对向观测平均值。
4 测距时,应测定气温和气压。气温读至0.5℃,气压读至1.0hPa,并在斜距中加入气象改正。
5 竖直角采用中丝法测量,对向观测应符合本规范表4.3.1及表4.3.3的规定。
6 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观测时间的选择取决于成像是否稳定。但在日出、日落时,大气垂直折光系数变化较大,不宜进行长边观测。
4.3.7 一组测量中,当对向观测高差较差超限时,应往返重测。重测的对向观测高差较差仍然超限,但往返测高差平均值与原往返测高差平均值之差小于各等级水准测量限差时,其结果取2次往返测高差平均值的均值。
------《高速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601-2009学习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