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601-2009学习版------
5.2.1 初测阶段未建立CPⅠ平面控制网时,应沿线路建立初测平面控制网,初测平面控制网应以CP0为基准,每8km左右布设一对GPS点,点对间距以500~800m为宜,按四等GPS网要求施测。
5.2.2 专业勘测需要时,可布设初测导线。初测导线应起闭于CPⅠ平面控制网或初测平面控制网,并符合下列规定:
1 初测导线应钉设木质方桩,必要时可用水泥固桩。
2 可采用GPS或全站仪导线测量。采用GPS测量时,按五等GPS网技术要求施测;采用全站仪导线测量时,按二级导线测量要求施测,导线附合长度不应超过10km。
5.2.3 初测高程控制测量按五等水准测量精度要求施测,可采用水准测量、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和GPS高程测量,并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水准测量、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时,应符合本规范第4章 的有关规定。
2 采用GPS高程测量时,拟合网段已知点间距不宜大于50km,每个网段联测的已知水准点不宜少于4个,且应采用多种拟合方法进行检核比较,并取已知高程点为检核点,检核点高程较差不应大于10cm。
5.2.4 定测平面控制测量宜直接利用 CPⅠ或CPⅡ平面控制网。当CPⅠ、CPⅡ平面控制点密度和位置不能满足定测需要时,应在CPⅠ或CPⅡ基础上加密控制点,加密精度应满足五等GPS或一级导线要求。
5.2.5 定测高程控制测量宜直接利用线路水准基点控制网。当线路水准基点控制网未建立或不能满足定测需要时,应按四等水准测量要求施测,可采用水准测量、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并符合本规范第4章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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