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601-2009学习版------
5.4.1 中线测量应在定测平面控制网和线路水准基点或四等高程控制网基础上进行。当控制点密度不能满足中线测量需要时,平面应按五等GPS或一级导线加密,导线长度应不大于5km;高程按五等水准测量精度要求加密。
5.4.2 中线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线路中线桩可采用全站仪极坐标法、GPS RTK法测设。
2 新建铁路应注明与既有铁路接轨站的里程关系。
3 中线上应钉设公里桩和加桩。直线上中桩间距不宜大于50m;曲线上中桩间距不宜大于20m,如地形平坦时中桩间距可为40m。在地形变化处或设计需要时,应设加桩。
4 隧道顶宜根据专业调查的需要进行加桩。
5 新建双线铁路在左右线并行时,应以左线钉设桩橛,并标注贯通里程。在绕行地段,两线应分别钉桩,并分别标注左右线里程。
6 中桩桩位检测限差应满足纵向S/2000 + 0.1(S为相邻中桩间距离,以米计)、横向±10cm的要求。
7 中桩高程可采用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水准测量或GPS RTK测量。中桩高程宜观测两次,两次测量成果的差值不应大于0.1m。
5.4.3 全站仪中线测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全站仪一般应直接置镜于定测控制网上测设。困难时,可从定测控制网上发展附合导线或支导线。附合导线按一级导线施测,支导线边数不应超过1条。
2 全站仪极坐标法测设距离不宜大于400m。
5.4.4 GPS RTK中线测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参考站宜设于已知平面、高程控制点上。
2 求解基准转换参数时,公共点平面残差应控制在1.5cm以内,高程残差应控制在3cm以内。
3 放线作业前,所有流动站应对已知点进行测量并存储,平面互差应小于2cm,高程互差应小于4cm。
4 重新设置参考站后,应对最后两个中线桩进行复测并记录,平面互差应小于2.5cm,高程互差应小于5cm。
5 中桩放样坐标与设计坐标较差应不大于5cm。
6 中线测量完成后,应输出下列成果:
(1)中桩点的平面坐标和高程;
(2)中桩点的平面高程精度;
(3)中桩点放样坐标较差。
------《高速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601-2009学习版------